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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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潜江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邀请书

    发布日期::2026-09-04 17:44:19        阅读:   [打印]   保护视力色:       

    项目概况

    潜江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园林路38号办公楼三楼)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B-2026-485

    2.项目名称:潜江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

    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项目需求:本次征集为潜江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6.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本框架协议入库服务履约范围仅限潜江市范围内,入围供应商须满足本区域项目服务响应要求;承诺接到服务指令后1小时内派遣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到达潜江市项目现场提供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公司投标。

    三、报名获取征集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拒收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

    2.报名地点: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园林路38号办公楼三楼)

    3.报名所需提供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①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报名;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布征集文件。(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下方附件下载)

    4.售价:4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9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启时间:2026年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潜江市园林路38号办公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hbgl.cn/)上发布;

    (2)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条件、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并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3)供应商框架协议库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实施管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同意服从上述管理要求。

    (4)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包括潜江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潜江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方人:黄英

    联系方式:18674288720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园林路38号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人:舒巧丽

    联系方式:15271232771

    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前6个月(2026年1月-6月)月末账户余额的平均值须满足不少于200万元/月(含200万元/月)

     

    注: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6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从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2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者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的总承包或者分包施工业绩。

     

    注: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或市国企集团或旗下公司中标(成交)公告网站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最低数量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经理

    2人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技术人员

    2人

    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劳务负责人

    2人

    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员

    2人

    具备有效的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员

    2人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中相互兼任;

    2.拟投入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的2026年1-6月连续6个月的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上一年度没有被城发集团或其所属公司在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注:1.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2025年3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信誉要求的第5~6条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信誉要求的第8条评标时由业主出具信用评价不合格名单。

    附件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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